2025年-2027年镜湖区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采购项目(七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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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73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区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采购项目(七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五、人员车辆配置中部分描述原为:“*以上委派人员中应有至少1人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至少1人具备三级及以上电工操作证或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现修改为:“*以上委派人员中应有至少1人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至少1人具备电工操作证或三级及以上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2、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五、人员车辆配置中部分描述原为:“*2、车辆配置:本项目需配置垃圾收运车21辆,其中20辆车辆由采购单位提供使用(中标单位有偿使用,按照车辆折旧进行支付,折旧明细详见《****环卫所现有车辆及原值情况表》),其中采购单位提供的车辆包括:大型拉臂车12辆、压缩垃圾车2辆、吸污车3辆,雾炮车2辆、疏通车1辆;需要中标单位自行配备的车辆包括:10吨吸污车1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车辆自有和租赁问题)”现修改为:“*2、车辆配置:本项目需配置垃圾收运车21辆,其中20辆车辆由采购单位提供使用(中标单位有偿使用,按照车辆折旧进行支付,折旧明细详见《****环卫所现有车辆及原值情况表》),其中采购单位提供的车辆包括:大型拉臂车12辆、压缩垃圾车2辆、吸污车3辆,雾炮车2辆、疏通车1辆;需要中标单位自行配备的车辆包括:10吨吸污车1辆(车辆属于自有的,需提供行驶证或购车发票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租赁的需提供除上述要求材料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购买或租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棠梅路1号

联系方式:0553-****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开发区翡翠路以西,****广场A区办19层

联系方式:177****6560、182****8289、130****8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国梁、王丽、陈骏

电话:177****6560、182****8289、130****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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