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停车场修复工程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符合《****政府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泉丰政综【2021】66号)等文件要求的企业。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停车场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其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建设地点为:丰****停车场。项目规模为:地下室建筑面积1725.91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为照明修复、排水设施修复、防水施工、墙面粉刷、道闸施工和标线施工。项目总投资约为3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分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停车场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沟清淤、盖板更换、墙面修复、潜水泵更换及道闸工程等,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3910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 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 要求执行,其中:
(1)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 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 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泉丰政综【2021】66号),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符合文件要求已入驻**市建筑服务产业园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2月25日至 2024 年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时间)自行到****(地址:**省**市**区泉秀街道通吉路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315室,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88****3169)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12月30日上午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省**市**区泉秀街道通吉路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315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通吉路**市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601
邮编:362000
电话:188****2105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泉秀街道通吉路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315室
邮 编:362000
电 子 邮 箱 :****@qq.com
电 话:153****5607
联 系 人: 小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