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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建计〔127〕号)和《关于规范开展**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函〔2024〕503号)有关规定,****住建局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6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等。
联系电话:住房保障科 0562—****915
附件:公示附表1
公示附件2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
关于保障房旧房装修补贴申请情况
项目名称:(1)聚秀嘉园(人才公寓)小区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2)逸佳苑等保障房室内装修工程
实施改造数量:共计261套
工程造价预算:共计****581.33元
合同中标价:****857.73元(补贴范围内****731元)
申请补贴范围金额:505946元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1)****
(2)****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