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大王庙村)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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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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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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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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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大王庙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新(2024)0097号-1 ******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大王庙村)项目 **** ****中心大街1号 3,873,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大王庙村)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5日历天 万东东 豫241****17930
三、评审专家名单
马政欣(组长)、吕海宝、马志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40,7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金城大道西段16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1****1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8****1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8****1948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26
中标通知
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大王庙村)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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