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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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局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医疗机构****集团****小组****集团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药采〔2021〕1号)和《****集团采购挂网采购方案》的要求,****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常态化开展价格核查工作。现公布****批次价格核查处理结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对****批次公示药品的公示价格予以确认的,系统会在企业确认的次日零时自动调整该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的挂网价格(见附件)。
二、企业对****批次公示药品的公示价格不予确认,且在公示时间内未提交有效情况说明(或提交的情况说明不被采纳)的,相关药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交易。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20-****6117咨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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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