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陆屋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技术合作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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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陆****处理厂2025年度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前公示

**县陆****处理厂2025年度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县陆****处理厂2025年度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直接采购,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陆****处理厂2025年度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直接采购

(二)采购人:****

(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四)采购内容: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环保部门有关要求配完成**县陆****处理厂2025年度在线监测设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二、采购理由及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采购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故本次采购采用直接采购的采购方式。

(二)直接采购对象:******公司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5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时05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递交地址:**市**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3、4、5号裙楼5楼501号办公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3****9451

电子邮箱:****@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集团****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995(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3、4、5号裙楼5楼501号办公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3****9451

****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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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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