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周成利 | 联系电话139****8102 | |
孙晓莉 | 法人电话||
线下支付 |
****公司 | ||
目前用途 | 库房、办公室 | |
使用面积(平方米) | 2871 | |
已用年限(年) | ||
评估价 |
房屋 | 是否属再次转出否 | |
373230.0 元(总价)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
1、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房产用途为库房、办公室,不可改变房产用途,出租标的面积2871平方米。目前标的状态为出租状态,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0日。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未经出租方同意出租标的不允许转租、转借他人及调换使用,一旦发生转租转借,租赁关系立即终止,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内,水电费、卫生费、供暖费、门前四包、治安管理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支付。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交纳房租时,出租方收款后只提供收款收据,不开正式发票。由于不开正式发票所发生的营业税、房产税、所得税等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缴纳。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在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对标的进行改造、翻建、扩建、在房屋内构建生产设施附属物须事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资产须保持原状,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满,承租方归还资产须保持为接手时状态。承租方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在续租或解除协议,因承租方改造租赁的厂房的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标的不得有损毁,若有损毁,承租方须按实际产生费用承担维修费用或进行赔偿。 9.在租赁期间如发生安全、火灾事故,暖气、水的跑、漏冒等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10、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条例》,积极做好消防工作,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配备相关防火设备。出租方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检查租赁户的防火安全。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该笔搬运费由承租方承担。 12、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关系,在出租方以信函、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13、租赁期间,标的因不可****政府依法对租赁物中****政府动迁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应主动配合出租方搬迁事宜,出租方应当将剩余期限的租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政府征迁,不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迁出,向征迁部门索要各种补偿等情况,承租方不按规定如期搬迁的行为,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4、租赁期满后,出租方不再出租,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17、如新租赁户成交,出租方书面通知原租赁户在30日内撤出,出租方依法要求原租赁户补齐所欠的租赁费。对逾期不迁出的租赁户,依法赔偿出租方和新租赁户的经济损失。 意向承租方必须在正式报名竞价前实地查看所承包标的,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前须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如不进行实地踏查,后果须自负。意向承租方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对出租标的全部现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373230.0 | |
成交价格*1.5%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7 | |
信息发布终结 |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正向竞价 | |
37000 | ||
2024-12-27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2025-01-07 16:00:00 | |
2024-12-27 09:00:00 | 竞价截止时间2025-01-08 10:00:00 | |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路支行 | ||
账 号:923********6950027 | ||
报名联系方式、项目咨询: 0451-****0266。 缴纳保证金、办理农行k宝咨询电话:0451-****0287。 业务监督电话:0451-****0259。一、《**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 2、对交易项目进行围标、串标、拆标,从中谋取私利或逃避监督的; 3、私自透露谈判底价,造成经济损失的; 4、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5、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标的合同,支付交易价款的; 6、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 7、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报名方式: 线下支付项目:先缴纳保证金,再报名。 附件上传:自然人报名请上传本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凭证。 单位报名请上传营业执照、对公缴纳保证金凭证、身份证图片。 审批人选择:金鹏聪 请意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三、须知: 1、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租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得以未勘察为由不履行后续手续,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 8、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资产出租明细表 (东侧第四栋2871平方米厂房(2024.****.16)).xlsx |
报名须知
一、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为个人的,****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意向受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2.****银行****银行转账的,****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填写并提****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中心指定账户。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
以转出信息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保证金退还所需报名****银行卡。
四、报名:
竞价保证金缴纳后:
1.线下报名:携带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的原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到乡镇(街道)、区(县、市)、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报名。
2.线上报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五、实行网上电子竞价的项目
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www.****.com****交易中心网站),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电子竞价”,在竞价项目中找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在报价截止时间之**行报价。
六、受让方
受让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严格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利用本标的。
七、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中心损失的;
(二)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六)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八)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
(九)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农交中心或经纪会员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九、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免责声明
****中心对出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农交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中心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一、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
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农交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退回或取消资格;报名成功后务必注意登陆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意向受让方
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报名须知》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中心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