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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7 12:3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7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5087 邮 箱:****@126.com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太****公司改扩建屠宰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4〕85第167号 | 2024年12月27日 |
2 | ****关于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扩建创新药****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大气专项评价)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4〕85第168号 | 2024年12月27日 |
3 | ****关于对******公司**防虫蚊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4〕85第169号 | 2024年12月27日 |
苏环建〔2024〕85第168号****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扩建创新药****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大气专项评价)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