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民法院****中心、****中心改建工程已由**市**区数据局以吴数据审发(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人民法院,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人民法院****中心、****中心改建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区庞金路以东、龙字湾路以北。
2.2建设规模:原海关大楼主楼地上9层地下1层、辅楼(A、B)两栋东西分布各3层,总建筑面积约17500平方米,高度43.05米,跨度8.4米。本次改建对主楼1至6层及辅楼B栋1至2层进行改造装修,改建建筑面积约94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201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法院****中心、****中心改建工程设计 | 1、设计及报批过程中所需的原建筑结构图纸的复绘; 2、初步设计及对应的概算文件(含评审); 3、改造(加固)设计; 4、装修设计; 5、与本次改建匹配的结构、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消防系统设计; 6、智能化系统及设施设计(含技防专项、三网信号覆盖); 7、部分原老旧附属设施(门窗、防水、墙顶地材料、电气、暖通、消防、给排水、智能化等)的修缮、成品防(维)护设计; 8、标识导视设计; 9、家具设计; 10、拆除及利旧设计; 11、提供房屋检测鉴定设计相关要求; 12、厨房及设施设计; 13、供配电设计; 14、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子项设计等。 | 69 | 60 |
2.4其他:本项目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质保期结束止,具体按照建设单位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19年12月至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5万元及以上的装修项目设计业绩(包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时间认定: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业主证明中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施工图审图合格材料(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须提供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业主盖章证明),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本工程实行集中建设,建设单位已委托****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09:00时-2025年1月6日17:00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区澄湖西路888****广场B座10楼(****)。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工本费用:300元/份。
注: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5年1月17日9:00-9:30(**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9:30(**时间)。
5.3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9:30(**时间)。
5.4开标地点:**市**区东**大道1299号东**大厦4楼412会议室。
5.5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联系人:干娟娟
电话:0512-****0678
8.2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成、周向峰
电话:0512-****2273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