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交易主体:
为认真贯彻《****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 21号)文件精神及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交易采购环境,**国**光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已上线电子保函业务系统,并将于近期正式运行。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上线时间
采购平台电子保函业务系统已于2024年12月23日正式启用,登入网址:http://36.****.135:7001/index。
二、业务范围
采购平台目前支持进场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保函的在线申请、审批、查询等多项功能。
三、具体要求
1.招标人(采购人)可在采购平台线上自行选择进场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择缴纳保证金的具体方式,登录电子保函业务系统,按照《投标保函平台操作手册》流程在线开立电子保函。
3.项目完成开标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采购平台可点击“确认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按钮查看项目的开函信息。
4.电子保函业务系统的开函服务由采购平台确定的金融机构提供,并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项目 | 保单保函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元) |
1 | 电子保单保函费用 | ≤10 | 150 |
>10 | 1.5‰ |
注:保单保函金额超10万元,相关费率按其开函金额的1.5‰收取。
5. 凡使用电子保函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需按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可通过**国**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官方网址:https://www.****.cn)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在采购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6. 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市****公司,热线电话:0595-****0032。
附件:投标保函系统--操作手册
**国**光集中采购平台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