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市六峰路、甘棠路、大岭南路排水防涝改造项目地质勘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六峰路、甘棠路、大岭南路排水防涝改造项目地质勘察项目
项目编号:****
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4楼会议室
3、磋商小组名单:董卫华、刘月、付鑫(组长)
四、成交信息:
成交内容: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地块内全部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地层结构、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对岩土稳定性及承载力做出评价,推荐安全、合理、经济的建筑基础方案;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钻探、试验等勘察作业以及与招标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
成交单位:****
成交单位地址:**市**区文化北路29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按照施工中标价的百分之零点肆捌捌
小写:按照施工中标价的0.488%
勘察周期:1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潘韶宇
证书编号:AY****00337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按规定收取。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0398-****686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5****82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三****工商联大厦B座5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2818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