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2-27 】
沂**良水~沧浪沟可采区2025年度开采权出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沂**良水~沧浪沟可采区2025年度开采权出让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沂**良水~沧浪沟可采区 2025 年度开采权出让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新**元和路9号
投标报价(元):****1960.00
开采期限:共分两期实施,一期为2025年1月20日~5月20日,二期为2025年10月1日~12月31日。汛期除外,具体以《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准的日期为准。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区 2019-2020 片(圩)区河道整治工程-**槐古圩片区(四标段),完工时间:2020年12月,单项合同金额:5155.91万元;
2.项目名称:淮河干流**~**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Ⅻ标—花园湖河道堤防工程(2#、3#排泥场),完工时间:2020年7月,单项合同金额:10609.23万元;
3.项目名称:小**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段)施工4标,完工时间:2021年12月,单项合同金额:7065.95万元;
招标人名称:****、****水利局
地址:**省**市**区北园路52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0539-****4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云谷路2588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高工
联系电话:0551-****7976、0551-****7978
公示期: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7976、0551-****7978。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委员会****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16-****321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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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