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县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省**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县部分)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省**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县部分)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伍佰伍拾捌万柒仟陆佰壹拾玖元叁角玖分(****619.39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经济开发区万佛路与丰墩路交叉口 ****妇幼保健院北侧) 0564-****95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开发区金巢大道1号 **盘巢互联网文化产业园东203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柒拾万零柒仟壹佰玖拾贰元伍角玖分 (****192.59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徐翠琴 | 资格证书名称 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181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顾清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诚****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开发区**路690号 ****广场A7幢办公楼2502室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柒拾万零陆仟肆佰柒拾陆元伍角陆分 (****476.5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刘兴 | 资格证书名称 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338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琪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社区小农场12号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柒拾万零陆仟陆佰肆拾陆元叁角壹分 (****646.31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张波 | 资格证书名称 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皖234****4505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梅萍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0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 地址: **县**镇桃溪路8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64-****517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 ****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564-****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 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督查股 。 地址: ****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564-****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