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12月27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审批
内蒙古-通辽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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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4年12月27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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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27 16: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75-****505 传 真:0475-****038

通讯地址: **市新**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 邮 编:02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4S店建设项目

****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瑞丰汽贸物流园L1区)

****

**中环****公司

本项目建设综合楼1座,占地面积为7255.65m2,内设样品展厅、办公区、维修区等,并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相关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年销售新车1800辆,年维修及保养汽车4100辆。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洗车废水和地面清洗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市****公司,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877-2011)。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调漆、喷涂及烤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及颗粒物,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1)喷涂废气

本项目调漆、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DA001),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的标准限值要求。

(2)打磨颗粒物

本项目打磨过程产生少量漆灰粉尘,补喷漆之前需要对车壳刮花位置表面进行打磨,主要为干磨。本项目使用的干磨机自带收尘带,收集、处理效率为90%,则打磨工序的排放量为0.000049t/a,排放速率为0.000068kg/h。排放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焊接颗粒物

本项目维修过程中采用焊接工艺维修,需使用电焊机对部分汽车零件进行焊接,项目焊接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烟尘。焊接过程中烟尘产生量极少,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后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危废暂存间废气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内主要暂存废机油、废机油滤芯、废过滤棉、废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沾油劳保用品等危废,危废暂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气体,由于危废暂存量较少,且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气产生量较少,本项目在危废库通风口处安装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危废产生的有机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机械设备、风机运转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厂界四周受项目设备噪声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员工(客户)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定员(26人)且客户日流动人员(50人)基本保持不变,每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kg/d,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宿舍,生活垃圾产生量13.68t/a,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零部件:项目在汽车维修过程中会更换一部分废零部件,本项目汽车维修过程中废零部件产生量约为8t/a,统一收集后暂存至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处理。

②废旧轮胎:车辆维护保养工序会产生一部分废旧轮胎,废旧轮胎产生量为110条,每条轮胎重量约为9kg,则本项目汽车维护保养过程中废旧轮胎产生量约为0.99t/a,统一收集后暂存至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矿物油、废弃包装物(沾染矿物油)、废沾油劳保用品、废机油滤芯、废包装容器(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废油漆及漆渣、废防冻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铅酸蓄电池等。以上均暂存于15m2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对危废库、维修车间进行防渗,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采取的防渗措施为:

维修车间已铺设C25 P6的防渗混凝土,上层铺设防油防滑地板砖;化粪池为防渗混凝土化粪池;办公区、汽车销售与样品展厅混凝土地面硬化,上层铺设地板砖。 危废库地面防渗原土夯实,铺设2.0mm厚**度聚乙烯(HDPE)膜,最上面铺设15cmP6级抗渗混凝土,防渗系数≤1.0×10-10cm/s。裙角20cm,裙角采用2.0mm厚**度聚乙烯(HDPE)+防渗混凝土压实找平面,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危废库内分区防渗,内设废机油暂存区、废包装暂存区、废电池暂存区、废机油滤芯暂存区、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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