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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镇****联合社:
你报来《关于******万洋众创城村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门市**区**镇东堤三路与沿河一路交叉口西南侧。工程总占地面积5.0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64公顷,临时占地1.37公顷。土石方挖方总量1.75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75万立方米,无借方和余方。工程总投资23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200万元,已于2022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4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要求各分区落实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临时堆土场地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五)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00594万元。
(六)本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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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