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荷塘万洋众创城村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东-江门-蓬江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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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洋众创城村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12-27

**市**区**镇****联合社:

你报来《关于******万洋众创城村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门市**区**镇东堤三路与沿河一路交叉口西南侧。工程总占地面积5.0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64公顷,临时占地1.37公顷。土石方挖方总量1.75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75万立方米,无借方和余方。工程总投资23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200万元,已于2022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4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要求各分区落实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临时堆土场地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五)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00594万元。

(六)本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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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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