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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及**省“三旧”改造政策规定,****政府已经批准**区均安镇星槎七滘工业区(三期)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涉8.3828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现通告如下:
项目名称 | 位置 | 批准机关 |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 完善历史建设用地面积 |
**区均安镇星槎七滘工业区(三期)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 | 均安镇星槎工 业区 | ****政府 | **建用字(顺) 〔2024〕15号 | 2024年11月13日 | 8.3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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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