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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车辆段授权零小物资采购(第十三批)客车维修通用材料(氧气及溶解乙炔气等)(三次)
招标编号:****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号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客车维修通用材料(氧气及溶解乙炔气等)(三次) | 第一名 | **** |
第二名 | **市****公司 |
1、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19时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乌市**区火车西站**街
邮编:830023
联系人: 冯炯菲
电 话: 0991-****028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蔡子彤
联 系 电 话:0991-****627 ****@qq.com
通 信 地 址:****开发区**路643号
邮 编:830026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