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航空产业科技创新城项目中航油西侧规划道路征收围蔽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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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国际航空产业科技创**项目中航油西侧规划道路征收围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际航空产业科技创**项目中航油西侧规划道路征收围蔽工程。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比选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集团****公司****基地项目西侧,北至**南四路,南至**南三路。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道路用地面积约7.13亩,因规划道路涉及骑线房屋,总征地面积约28.37亩,围蔽长度约677.16米。

比选范围及内容: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围蔽工程,围蔽长度约677.16米,工作进度及质量需满足比选人的要求。详细情况见比选文件或以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施工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51949.91元,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参选报价超过本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4.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参选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参选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参选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3参选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

注:①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参选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参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参选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参选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参选人为中标候选人的,参选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参选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5其他资格要求:

(1)参选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参选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参选人已报名登记、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3)参选人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参选人需在比选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惩戒”页面并加盖公章(以比选代理工作人员于参选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参选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参选人需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以比选代理工作人员于参选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5)参选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参选人声明。

(6)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人提供的《参选函》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参选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注:未在第四条参选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5.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比选公告的发布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电汇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300。

5.3比选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

开户行:****银行****公司**天誉支行;

账号:821********300001813;

并请注明事由:****标书款

5.4将汇款底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领购申请表(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至****邮箱:****@163.com;

六、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0日09时30分00秒。参选人应于当日9时00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将参选文件送至**市**区齐富路88号C座50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发布。

九、其他说明:

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比选代理报酬。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省**市**区机场路22号

联系电话:020-****0596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齐富路88号C座五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2940

监督部门:****

地址:**省**市**区机场路22号

联系电话:020-****0596


附件:参选人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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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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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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