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房屋修缮 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 18,820.00 元 | 1(件) | 18,820.00 元 |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一)实施时间:2025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27止。
(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四)质保期:自完工验收之日起1年。
1.现场踏勘:供应商须于2024年12月31日10:00—10:30分期间自行到****进行踏勘,以便做好参加项目投标的各项准备工作,踏勘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身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勘察现场需符合采购人单位的相关管理要求,不能达到相关要求未能进行勘察现场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的为无效报价。现场踏勘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77****7509。
报价时需上传附件《报价表》和《现场踏勘登记表》,报价时未上传相关资料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