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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心路通往**耕地混凝土路建设工程项目于2024年9月10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监察局投诉,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监督电话:0459-****777
地址:****中心116室
**区人社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