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服务-询比公告
2024-12-31 12:53
我司现拟采用询价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为****某诉讼案件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详情如下:
我司****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标的额为****9750.8元;
****法院****法院****法院。
(一)服务内容:
中选供应商应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出具诉讼****法院。
(二)服务要求:
1.要求供应商****法院提供诉讼保全担保的资质;
2.要求中选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该诉讼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担保标的额为****9750.8元;
3.要求中选供应商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法院****法院提供担保函以及相关文件;
4.若法院不同意进行财产保全,中选供应商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可全额退回已缴纳保费;
5.中选供应商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后,若我****法院(**省内(除**外)),中选供应商应当配合重新出具且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6.报价中应考虑本项目询价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税费、差旅费、快递费等所有费用。
7.本合同服务期限为****法院提出该案件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保全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服务费用上限总金额为4万元(不含);
2.本询价项目综合报价由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报。
(二)报价分项
各报价单位根据给出的服务内容自行报价。
序号 | 项目 | 总报价金额(元) |
1 | 询价单位 自行报价 | |
合计 |
报价中应考虑本项目询价内容的所有费用。
(三)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件,开具增值税专票。
(四)中选原则:在所有参与报价单位中,总报价金额最低者中选为中标单位。
五、采购方式相关事项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重新询价比选:
(一)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二)资****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登记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三)经采购单位评审后对应合格投标人少于3个的;
(四)如经过二次询比或**询比公告时间仍未满足三家询比条件的,采购单位可另行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如竞争性磋商、单一采购等。
****管理部****管理部门)核发****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保险许可证。
(四)报价函。
以上一至三项需在登记预审阶段提供,第四项需在投标阶段提供。
(一)报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11:00,逾期不受理。
(二)预审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日15:00,逾期不受理。
(三)报价地点:****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在线开标会。
(四)咨询电话:0760-****3909。
(五)报价方式:被询价单位按要求将报价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在线平台,并按报价时间参与平台在线开标会,迟到或未到场的单位视为弃权,我****公司管理规定在线解密、唱标。
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报价邀请函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在有要求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的位置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将签字、盖章版的报价****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