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污泥脱水干化系统潜水搅拌器、潜污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预询价,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并提交预询价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报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地区)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为潜水搅拌器、潜污泵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有效的授权函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同一制造商及品牌的设备,仅能由一个报价人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制造商及授权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采购为潜水搅拌器及潜污泵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使用培训、质保维护等内容。本次采购除供应设备本体以外,还应包含起吊装置,电机,泄露保护器、配电缆。清单见下表,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潜水搅拌器 | P=2.5kw | 台 | 4 | 缓存池,池子尺寸5m×3.5m×3.8m |
2 | 潜污泵 | Q=40m3/h,H=20m,P=12kW | 台 | 4 | |
3 | 存水泵 | Q=40m3/h,H=15m,P=4kW | 台 | 2 | |
注:潜污泵及潜水搅拌器品牌推荐为:飞力、格兰富、凯士比(KSB)、ABS苏尔寿或同等档次品牌。
1.货期要求
(1)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进度要求,并在遵守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按最有利的情况来制定其工作计划表。(以上时间均为日历天),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在新的交货期内全部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人索赔任何延期供货费用)。
(2)地点:中标人应将所有合同设备全部运抵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人提前7天通知中标人送货时间,中标人在通知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送达现场并由中标人负责直接吊装及完**装。
(4)涉及到有土建预留、预埋要求的设备,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提供经投标方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基础图、预留孔洞图和安装图,同时投标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对总包单位、土建单位、安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投标方所供设备自带的预埋件必须在结构施工中埋入的,应列出清单并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发给采购人,并负责现场配合采购人指导土建单位、安装单位施工。预埋件发货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5)投标方负责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车等一切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货物运抵项目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由采购人负责;如投标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投标方负责。
(6)合同设备交货时,投标方应提供设备的全套资料(每套设备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装箱单(包含交货设备清单、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尺寸、重量等)、系统内的阀门仪表清单、电缆清单、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拼装图纸、说明书、设备操作保养和维护手册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资料。进口设备还须提交报关单、商检证明、原产地证明以及图文资料的中文译本。
(7)投标方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合同有效期内进入采购人现场时应遵守国家、**市及采购人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定,投标方必须为其工作人员配备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非因采购人原因,投标方人员、设备等受到损害的,其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8)在货物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货物的所有风险概由投标方承担。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如实际供货设备数量较合同清单数量有减少的,则在结算中扣除相应金额。
(2)进度款支付条款如下:
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中标人预付款发票和请款资料后,支付至本合同相应内容金额的30%;
②到货款:货到现场,设备及备件数量核对无误且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合同相应内容金额的60%;
③安装调试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合同相应内容金额的80%;
④通水达标:通水达标后,设备正常运行并通过性能考核验收,支付至本合同相应内容金额的97%(开具合同总价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质保金))。
⑤质保金:本合同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争议后无息退还。
3.验收要求
(1)满足污泥脱水干化系统功能包连续7天、每天24小时试运行检测期内稳定运行的要求;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凡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检测的设备项目,都必须具备计量质检部门的检测合格证。
(3)货物是原厂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保证所提供清单内设备的规格尺寸与数量完全相匹配。
(4)所有合同设备均应在安装后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调试,以证明其适用性和保证值,若有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拒绝验收。
(5)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如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安装图纸等)。
(6)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相关使用要求,性能满足技术要求。设备的性能应符合技术规格要求指标及报价人应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
(7)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8)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如有)已全部转移给采购人使用。已完成对使用人的培训。
4.质保期/保修期要求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任何由设备本身用材和制造工艺不当或制造过程控制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或中标人联系制造商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具体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1、报价格式自拟,报价人需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列名详细报价表,附备品备件一览表(如有);报价人需对基本商务条款进行响应(供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并附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本次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需列明各细项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加工制造、深化设计、设计联络、生产监造、工厂检验和试验、出厂检验、包装、运输、材料进场后见证取样送检、指导安装、指导调试、配合试运行、培训、质保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利润、风险、保险、税费等完成项目不可或缺的一切成本和费用。
1、方式:发送至 ****@szwatereco.com 邮件标题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
2、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8:00(**时间)之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提交资料:报价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代理商提供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邮箱的形式查询:
公开询价方:****
地址:**省**市**区白石路5号**水质净化厂
联系人:谢工 136****0553
联系人邮箱:****@szwatere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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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