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CJKJ-2024-01065)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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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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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 **市**区张贵庄街道**路榕洋金城大厦A座1402 911********301235Q 151****4222 84.299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租赁期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采购文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李志刚、周宝宽、邵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2013.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857号文规定的9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机关
地址:**市**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方式:022-****3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022-****5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
电 话:022-****528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jpg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办公用房归****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为运营主体,2018年以前无偿使用,自2018年开始****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租金,办公用房租金纳入区财政预算。该地点交通便利,为群众所熟知,能满足********管理所需,且2019****分局耗资600余万元对该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提升。目前因合约到期,为保证办公地点的延续性,继续为群众做好服务,现需继续租用此处场所作为办公用房。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对象为****。

****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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