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及**市大****研究院****公司内有试验样车一批向社会公开回收拆解处置,欢迎有回收意向的客户到现场踏勘实物后参与竞报价。
一、试验样车基本情况:
****公司新产品试制样车、公告样车及产品验证换装零部件样车。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数量(辆) | 整备质量(吨) |
1-2吨 | 21 | 32.57 |
2-3吨 | 9 | 21.35 |
3-4吨 | 3 | 10 |
4吨以上 | 1 | 4.08 |
合计 | 34 | 68 |
二、重要事项提示:
1、 销售方销售的是报废的试验样车,所销售的物资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不保证所销售的报废试验样车是可用的、合格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及车辆完整性负责,要求回收方慎重考虑,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2、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及设施材料费等由回收方负责,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回收方自行负责。
3、回收过程中安全、消防责任由回收方负责。
三、回收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有但不限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项目;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试验样车销售方式:
按竞价确定的销售价格过磅称重销售。
五、试验样车销售价格:
销售方设置最低销售价1786元/吨(含税)。销售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销售价格,从1786元/吨往上竞价,与出价高者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协议》。《废旧物资销售协议》为销售方的格式合同,合同文本详见附件一。
六、安全责任:
1、回收过程中安全、消防责任由回收方负责。
2、回收方在回收过程中遵守物资存放地相关管理规定。由回收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由回收方负责。
七、试验样车处置流程:
1、公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为试验样车处置公告期。
2、现场踏勘时间:
意向回收人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1月7日上午9点。现场踏勘地点:**市**区金渝大道9****研究院****公司内(其他两处不现场踏勘)。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137****2162。由于车辆存放地管理要求,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备案后方可进入。意向回收人需要现场踏勘的,请于2025年1月6日上午12点前报名并提供现场踏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竞价报名:
意向回收人将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查。地址:**省**市**区**北路368****公司办公大楼904号。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0874-****852、 137****2162。资格审查通过后意向回收人自行下载《****公司2024年**试验样车处置报价单(第一轮)》(报价单见附件二),按要求填写、打印、签章密封****公司综合管理部。省外或距离较远的意向回收人,可以将报价单直接邮寄到****综合管理部施先生处。
本次试验样车处置竞价需交纳交易保证金10000元。****银行、账号给意向回收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回收方存在以下行为, 销售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1)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意向回收人撤销报价文件的;
(2)不按销售方安排参加现场竞价的;
(3)低于最低销售价报价或者不报价的;
(4)取得回收资格后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交易保证金取得回收资格转为协议履约保证金,所回收试验样车回收完毕后转为货款结算;未中选的意向回收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二个月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竞价报名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邮件邮寄到达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递交报价单及交纳交易****公司本次试验样车处置竞价。
4、现场公开竞价:
预定2025年1月15日进行现场公开竞价。具体事项以销售方通知为准。
参加竞价的法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竞价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及竞价人身份证;携带单位公章,自带钢笔或碳素笔。
(1)有3家及以上意向回收人时,进行二轮报价:
第一轮报价为纸质密封报价,意向回收人递交的报价单现场**公布。第一轮报价只能大于、等于最低销售价1786元/吨。报价高的3家进入第二轮报价。
第二轮报价采取现场填写报价单的方式,第二轮报价必须大于第一轮报价,出价最高者取得回收资格。若出价最高者有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报价相同的现场填写报价单直至确定报价高者。
(2)只有2家及以下意向回收人时,采取议价的方式确定回收人及回收价格,出价最高者取得回收资格。
(3)取得回收资格3日内签订合同,逾期取消回收资格,扣除交易保证金。由另一家报价高的意向回收人递补取得回收资格。依此类推,报价高者递补取得回收资格。递补取得回收资格者逾期未签订合同取消回收资格,扣除交易保证金。
5、签订合同:
确定回收人及销售价后,按销售价,以68吨计算合同金额,与回收人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协议》。 回收人将《废旧物资销售协议》签订完毕后邮寄到****综合管理部施先生处。
回收人按《废旧物资销售协议》预付货款。预付货款在回收人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协议》2日内支付。回收完毕按实际回收过磅数量结算,多退少补。
6、试验样车交付:
执行先款后货原则,销售方收到预付货款后交付车辆。
回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点-16点30分。整个清理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及设施材料费等回收人自负,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回收人自行负责。
该批试验样车提货地点:**市**区金渝大道9****研究院****公司内(24辆)、**市**区邮亭镇经开大道9****试验场内(5辆)及**市**区**大道****停车场(5辆)。
过磅称重地点由回收单位指定,过磅费用由回收单位承担。销售方监督过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公司结算。
销售方负责按试验样车移交清单向回收客户移交试验样车,配合回收客户装车,办理试验样车出门手续。试验样车移交清单双方签字后备查。
回收完毕回收单位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相关证明。
7、结算
试验样车回收完毕后结算预付货款及协议履约保证金,开具发票。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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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 1日
附件二:****公司2024年**试验样车处置报价单(第一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