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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华电**华侨管理****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申请**华电**华侨管理****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函》(**华电储能函〔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华电**华侨管理****电站项目建设,助力提升局部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华电**华侨管理****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1500-04-01-286703)。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市陂洋镇、****农场,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
三、项目**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站,线路长度约 10.2千米,配套建设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4836.4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09.11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来自自有资金。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3627.31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同意**华电**华侨管理****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4XS0006S01号)、《****公司关于华电**华侨新型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的复函》(广电办函〔2024〕300号)、《**华电**华侨管理****电站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意向协议书》、《****办公室关于**华电**华侨管理****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汕府办函〔2024〕225号)、《关于**华电**华侨管理****电站配套送出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关于〈关于重新征询**华电**华侨管理****电站配套送出工程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2.****改革局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能源局,******局,****公司**供电局,****改革局、****财政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总投资为4836.4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核准设计、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监理因投资金额达不到招标标准,可不采用招标方式。与建筑安装工程有关的重要材料和设备并入建筑安装工程一起招标,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设备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