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车辆、办公及电子设备、生物资产、库存材料、架空管道、沟槽、高压电缆等资产一宗 | 资产转让 | ****700 | 2025-01-15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车辆、办公及电子设备、生物资产、库存材料、架空管道、沟槽、高压电缆等资产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 | ||
挂牌价格 | 552.17万元 | ||
挂牌期限 | 2025.1.2—2025.1.15 | ||
主 要 | 评估值 | 552.17万元 | |
评估机构 | 信永达(**)房地产资产****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信永达评报字(2024)第****002号 | ||
决策及 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决议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公司《关于同意********设备处置的批复》 | ||
评估备案部门 | ****公司 | ||
标的所在地 | 山****化纤厂路8号****院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资产为包括车辆、办公及电子设备、生物资产、库存材料、架空管道、高压电缆等资产。仅以高压电缆为例(附示意图)。架空管线同样涉及多个区域。分界原则以各包的分界点和所辖建构筑物的外墙里面为基准。 特别说明:1、本次处置资产仅为设备,不在资产明细表范围内的资产为转让方资产,受让方不得随意拆除,如:建构筑物、钢结构厂房、连廊、设备基础(包括建筑物内的采暖、给排水、网络通信、照明、装修装饰、门窗、楼梯栏杆、应急照明、消防箱等);转让方留用的办公用品、物资、车辆等,转让方保留随时出厂、转移和使用的权利。 2、买受人拆除过程不得破坏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包括正负零米以下直埋管线;不****水厂(自备井、配电室、管网);不包含国家电网35KV和10KV高压供电进线等,所有拍卖标的可参考资产明细表按现状拍卖。 3、买受人进场施工顺序须服从转让方安排,道路、场地为公用地段不得随意圈占场地,已拆除的设备须随拆随运不得在现场随意堆放,不允许在现场二次加工,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临时存放的须经转让方同意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存放。进入厂区人员及有关作业需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 详情可参考:资产明细表(车辆、办公及电子设备、生物资产、库存材料、架空管道、沟槽、高压电缆等资产一宗).rar。 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其他事项详见鲁信永达评报字(2024)第****002号。 标的查看联系人:尚经理 联系电话:186****6998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交纳购买保证金276万元。执行**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限内必须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现场勘验需携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以自行鉴定为准;若未进行现场踏勘,将视为受让方违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且转让标的明细以出让方现场交割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5、本项目标的资产采用拍卖方式转让,拍卖活动由****负责实施。 6、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产权交易平台收到价款后 5 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7、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5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施工过程安全、环保等履约保证金。 8、受让方须承诺,如果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所有款项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9、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0、受让方须在40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拆除、迁移工作。请受让方综合考虑资产交易产生的设备设施拆除、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因上述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因受让方未按规定运输完毕标的,带来的一切保管责任及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11、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12、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须将拆除区域自行维护,并对拆除区域内不属于拆除范围的设备、房屋建筑等进行防护,确保拆除过程中不损坏此设备、房屋建筑等。拆除结束,经验收合格。 3、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平台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进入厂区人员及有关作业需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承担处置过程中的风险、处置费用,若处置过程中给转让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拆除方进入厂区作业前须与转让方签订《拆除施工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5、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安全环保责任。 | ||
受让方资格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标的物未拆除,受让方需具备或寻雇佣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换证为乙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拆除中涉及危险废物的,拆除及运输须按照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管理办法和要求拆除及运输标的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环保单位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标的资产涉及危废品的,竞买人须具备相关资质和处置能力。 4、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的受让方后须提报经专家评审的施工安全方案,并出具《施工安全方案论证报告》。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 户 银 行:****分行 账 号:451********593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8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