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光明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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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2023年**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

合同金额(元):****0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为确保“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连续性和稳定性,就**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进行以下变更:
1.服务期限第二次延期**2个月,为2025年01月24日起至2025年03月23日。
2.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含税价)由人民币6100万元/年变更为1016.6667万元/2个月。
3.付款方式:
变更前为:“首付款:本项目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的款项;第二次付款:自本项目合同签署后5个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3%的款项;尾款支付: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应根据每月对乙方提供数据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核算费用,支付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2%”。
变更后为:“首付款:本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的款项;尾款支付:本项目验收后,甲方应根据每月对乙方提供数据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核算费用,支付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为保障项目正常衔接,服务事项不中断,根据《****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第二次**“**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项目合同期限2个月,合同金额以原合同年度金额为基础按2个月进行计算,付款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区**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31
合同公告
2023年光明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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