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朗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审批
上海-上海-松江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08321P唐晓峰
兰竹**市**区
**市**区玉秀路136号3幢1层东侧、2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市**区 玉秀路136号3幢1层东侧、2层
经度:121.20052 纬度: 31.00089****环境局
2024-07-03
松环保许管〔2024〕156号****
2024-07-301000
50****
913********008321P**森****公司
****0117MA7D616L7P******公司
****0120MA1HTKEN4A2024-07-24
2024-07-242024-12-23
2024-11-292024-12-31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3D96A86C9C7B49F6B87FFE8AA31D165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新增租赁玉秀路136号3幢1层部分厂房,租赁面积800平方米,拟新增功能母粒的生产及抗菌晶体的研发本项目租赁玉秀路136号3幢1层部分厂房,租赁面积800平方米,从事功能母粒的生产及抗菌晶体的研发。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功能母粒3000t/a和年研发抗菌晶体50批次/年,年研发量500kg/a。年产功能母粒3000t/a和年研发抗菌晶体50批次/年,年研发量500kg/a。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功能母粒生产工艺:称量-熔融挤出-水下切粒-脱水-筛选;2、抗菌晶体研发工艺:配料-熔制-制球-检测。1、功能母粒生产工艺:称量-熔融挤出-水下切粒-脱水-筛选;2、抗菌晶体研发工艺:配料-熔制-制球-检测。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厂区内应雨、污水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水务部门同意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2、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项目称量、配料、熔制、熔融挤出实验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各废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米,应按技术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及采样孔。项目应落实相关废气治理措施,并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3、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按《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其中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相关要求执行联单转移制度,协议应送我局备案。一般工业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1、项目厂区已落实雨、污水分流;项目2套冷却水系统循环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已申领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证编号:SJPC12957号,有效期:自2022年10月21日至2027年10月20日)。2、称量粉尘、配料粉尘、熔制粉尘由密闭车间内集气罩进行收集,采用2#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入2#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熔融挤出废气由车间内集气罩进行收集,采用3#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项目已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根据监测报告,项目排气筒、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3、根据监测报告,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标准要求。4、项目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根据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5、本项目设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玻璃球、截留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最终委托****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最终委托******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存放后放入专用的生活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310********144)。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根据《2022年**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倍量削减。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0.422吨/年,申请削减替代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844吨/年,削减替代来源为龙工(上****公司,相关削减替代措施应与本项目同步实施,并在本项目建成并实际排放主要污染物前(或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前)完成。2、应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1、根据监测数据核算,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满足总量要求,且项目于实际排放主要污染物前,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08321P0 01P,有效期:2024年07月30日至2029年07月29日)。2、项目正在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563 0.0225 0.0788 0 0 0.079 0.022
0.225 0.09 0.315 0 0 0.315 0.09
0.141 0.009 0.15 0 0 0.15 0.00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00 1600 2400 0 0 2400 160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244 0.0244 0 0 0.024 0.024 /
0.072 0.422 0.494 0 0 0.494 0.42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套布袋除尘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D31572-2015)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 1/933-2015)表1中较严限值 称量粉尘、配料粉尘、熔制粉尘由密闭车间内集气罩进行收集,采用2#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入2#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熔融挤出废气由车间内集气罩进行收集,采用3#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 项目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D31572-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 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其中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相关要求执行联单转移制度,协议应送我局备案。一般工业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设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玻璃球、截留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最终委托****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最终委托******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存放后放入专用的生活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310********144)。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