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市**区湖田窑遗址保护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市**区湖田窑遗址保护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项目统一代码:2410-360203-04-01-69002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区湖田窑遗址保护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其他说明
2.1项目名称:**市**区湖田窑遗址保护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航空路与**路的交叉口处。
2.3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湖田窑文化遗产展示馆2000㎡,制窑体验馆 3000㎡,增设遗址保护展示棚3500㎡,保护围栏 3000米,周边环境整治12000㎡,湖田窑遗址历史水系、河道清淤疏浚10千米以及配套游步道、安防系统、电力设施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3011.55元,其中设计费约****440元,**工程费约****2571.55元。
2.5工期:总工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
2.6.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涉及所有工程{房屋修缮及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6.2采购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涉及所有工程{房屋修缮及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的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保修,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省来赣的投标单位应按****建设厅《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赣建审[2020]4号)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交易平台对接共享**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2021]19号)文件要求,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拟派人员登记,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劳动合同书且无在建工程;
7、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年检合格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电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8.1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9.1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9.2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且设计负责人由设计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由施工方拟派);
9.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9.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
9.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9.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9.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10、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凭证;
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原则****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即为中标人;
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要能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0000;
13、根据2019年7月26日赣建招[2019]10号文《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参与投标;
14、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及需要投诉的严格按照赣建招[2017]13号文件执行。
15、招标人:****,招标人联系方式:余先生186****579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先生180****8188;招投标监管机构:景****委员会,联系电话:079****8887;在线投诉渠道:****发改委官网-政民互动-招投标在线投诉。
16、其它要求详见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2月06日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web/)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7日上午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方案标)至**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省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要能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省公共**交易网登录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400-****-0000,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考虑此情形,自行合理安排时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新厂东路299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6****57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青塘路观音阁6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0****8188
监管单位:景****委员会
电话:079****8887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