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晴高速公路路面标合同段路面工程
劳务**询价评审结果公示
1.采购概述
****于2023年12月16****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了纳晴高速公路路面第3合同段路面工程劳务**询价公告。2023年12月21日完成该项目的启封和评审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现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
2.评审结果
申请人 |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 第1合同包推荐意见 |
******公司 | ****2473 | ****一中选候选人 |
黑****公司 | ****1852 | ****选候选人 |
**天禧****公司 | ****9814 |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
申请人 |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 第2合同包推荐意见 |
**卿垚****公司 | ****9286 | ****一中选候选人 |
******公司 | ****2484 | ****选候选人 |
******公司 | ****4667 |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
申请人 |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 第3合同包推荐意见 |
******公司 | ****6200 | ****一中选候选人 |
贵****公司 | ****5220 | ****选候选人 |
**洪****公司 | ****9321 |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
申请人 |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 第4合同包推荐意见 |
贵****公司 | ****6322 | ****一中选候选人 |
**林城****公司 | ****4532 | ****选候选人 |
贵****公司 | ****9910 |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
申请人 |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 第5合同包推荐意见 |
******公司 | ****194 | ****一中选候选人 |
******公司 | ****741 | ****选候选人 |
**市鑫鸿森****公司 | ****484 |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
3.异议与投诉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5日,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甲秀北路8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58****7709
监督部门:****集团****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地 址:**省**市**区关山珞喻路1077****广场12楼
举报电话:027-****8979
举报邮箱:****@126.com
邮 编:430070
****集团有限公司
**区域项目部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