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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0507MA1P17T19E | **省**市**区高铁**清华紫光大厦2301 | 95(均分制) | 850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高铁**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莫晓敏、何晓晴、陆发明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3050.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高铁**南天成路99号紫光大厦28楼
联系人:陆欣
联系电话:0512-****0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中翔大厦25楼
联系人:蔡一芯、顾菲儿
联系电话:0512-****0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一芯、顾菲儿
电话:0512-****087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