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4****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采购包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自治区**市**山区**市**山区****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476-****687
**** | **自贸区**片区寿丰街50号28层2813号 | 5437.54 |
服务需求:
(1) 服务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单价(元): 10875.07 数量: 1 报价折扣率(%): 50.00 折扣价(元): 5437.54
服务内容: 协助****开展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结算等造价咨询工作。
服务标准: 协助****开展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结算等造价咨询工作。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完全响应: (一)服务项类型:服务内容 服务项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项对应的描述: 协助****开展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结算等造价咨询工作。
(2) 服务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单价(元): 0.00 数量: 0 报价折扣率(%): 折扣价(元): 0.00
服务内容: 1.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2.服务期限: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移交完整项目资料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项目评审结果。 3.本地无办公人员及场所的入围单位,资料传递时间计入规定完成时间内,且传递资料产生费用由入围单位承担。 4.受托方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除由****取消其入围资格外,还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服务标准: 1.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2.服务期限: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移交完整项目资料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项目评审结果。 3.本地无办公人员及场所的入围单位,资料传递时间计入规定完成时间内,且传递资料产生费用由入围单位承担。 4.受托方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除由****取消其入围资格外,还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3) 服务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单价(元): 0.00 数量: 0 报价折扣率(%): 折扣价(元): 0.00
服务内容: 1.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满足评审工作要求的办公设备及软件。
服务标准: 1.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满足评审工作要求的办公设备及软件。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4) 服务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单价(元): 0.00 数量: 0 报价折扣率(%): 折扣价(元): 0.00
服务内容: 1.响应时间:受托方在收到项目委托通知后6小时内(工作时间段)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 ,开展评审业务。 2.评审工作应遵守规定: (1)受托方应建立健全评审资料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获取评审资料,不得遗失、篡改、编造评审资料。 (2)受托方及相关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评审,遵守廉政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各项规定。 (3)受托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市**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元政发[2013]29号)及相关规范、定额、政策等作为评审依据,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标准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4)受托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参加评审的受托方人员应当具有满足项目评审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资格。 (5)委托方对评审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对评审结果有重要影响的环节,如:现场勘察、召开多方协调会等,受托方均需事前报告委托方,委托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现场监督。 (6)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评审过程中受托方应对重大不确定事项和重大争议事项进行详尽调查并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7)受托方应确保出具书面报告的准确性,应配合委托方对审计提供相关咨询。 (8)受托方应按委托方的复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报告。 3.审核工作要求: (1)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必须严加保密,协审单位或协审人不得将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对外泄露。 (2)入围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对其派出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验收要求: (1)入围****评审中心复核后,造价综合误差率大于±3%的,财政局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费。入围供应商按规定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入围供应商评审结果经有关部门或单位复核后,造价综合误差率大于±3%的,财政局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费,已支付的予以追缴。入围供应商按规定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服务标准: 1.响应时间:受托方在收到项目委托通知后6小时内(工作时间段)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 ,开展评审业务。 2.评审工作应遵守规定: (1)受托方应建立健全评审资料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获取评审资料,不得遗失、篡改、编造评审资料。 (2)受托方及相关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评审,遵守廉政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各项规定。 (3)受托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市**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元政发[2013]29号)及相关规范、定额、政策等作为评审依据,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标准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4)受托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参加评审的受托方人员应当具有满足项目评审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资格。 (5)委托方对评审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对评审结果有重要影响的环节,如:现场勘察、召开多方协调会等,受托方均需事前报告委托方,委托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现场监督。 (6)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评审过程中受托方应对重大不确定事项和重大争议事项进行详尽调查并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7)受托方应确保出具书面报告的准确性,应配合委托方对审计提供相关咨询。 (8)受托方应按委托方的复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报告。 3.审核工作要求: (1)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必须严加保密,协审单位或协审人不得将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对外泄露。 (2)入围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对其派出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验收要求: (1)入围****评审中心复核后,造价综合误差率大于±3%的,财政局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费。入围供应商按规定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入围供应商评审结果经有关部门或单位复核后,造价综合误差率大于±3%的,财政局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费,已支付的予以追缴。入围供应商按规定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2024年12月30日
征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