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自治区**市
****委员会文件
崇发改能源〔2024〕6号
****委员会关于**新电力投资
****公司220千伏**站35千伏
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改革局:
报来《关于给予****220千伏**站35千伏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新发改报〔2024〕1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县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220千伏**站35千伏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镇。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电站工程
在220千伏**站内**1个35千伏间隔。
(二)线路工程
**~全茗35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2.6千米,**单回路角钢塔12基。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2.32千米,架空线路导线单根截面采用1×240平方毫米;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28千米,电缆线路单根截面采用1×300平方毫米。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457万元。项目资本金9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20%,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其余80%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七、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好安全设计方案等。项目建设时,按照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同时,项目要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八、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局《关于的复函》。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要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 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 故的发生。
附件:220千伏**站35千伏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10。收信地址:**市**大道 24 ****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2200。)
(此页无正文)
****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20千伏**站35千伏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45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等费用均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