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人民医院数码相机、零星安装窗帘床帘轨道和静配中心物资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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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相机、零星安装窗****中心物资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数码相机、零星安装窗****中心物资采购》;

第01包:数码相机;

总控制价:37000元/套。

第02包:零星安装窗帘床帘轨道;

总控制价:48000元/年。

第03包:静配中心物资采购;

总控制价:9700元/年。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定为中选人:

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参选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⑤****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⑥参选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在****认定有不良记录的失信参选人和个人(含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相关联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单位参选。

3.参选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参选的情形。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小组负责执行,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三、获取比选文件暨(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公司)介绍信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参选人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公司)要有完善的实施方案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中国查询);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查询);

7.参选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选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获取文件暨时间和地点(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1.获取(报名)时间: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

2.获取(报名)地点:

****(南区)5号楼5****办公室(**省**县教育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3.获取文件方式:

参选人经采购人现场初审报名材料合格后,须持通知单到财务科缴纳现金保证金¥2000元/包(大写:贰仟圆整),参选人须持经财务科签字盖章后的通知单,****办公室获取电子版院内比选文件,****招标办邮箱发送并现场确认。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14日(周二上午)9点00分(**时间);

****(南区)5号楼5****办公室。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14日(周二上午)9点00分(**时间);

****(南区)5号楼2楼报告厅东侧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媒介

****官网(http://www.****.com/);

****微信公众号。

(二)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六、联系方式

名 称: ****;

联 系 人:牛 工;

联系电话:0558-****699;

邮 箱:****@126.com;

地 址:**省**市**县教育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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