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330国道莲缙段秋塘村平**安全设施配套工程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刘伟标 0578-****773
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拟派项目经理:傅彬 证书编号:浙交安B(22)Y2024、B****0995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吴秋红 证书编号:浙交安B(24)Y2007、G****305839
拟派安全负责人:周程浩 证书编号:浙交安C2(22)Y3016
预中标价:陆佰肆拾柒万壹仟元整(¥:****000.00)
计划工期:181日历天(6个月)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质量要求: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衢****公司 | 未提供安全负责人的企业安全专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根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否决投标的情形“9.2.2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资格评审标准(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鼎鑫****公司 | 提供的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根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否决投标的情形“9.2.2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中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作否决投标处理。 |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关于修改**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029。
公示单位(盖章):****
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