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全省统一赋码 | 2404-330482-04-01-553009 | ||||||
工程名称 | **先进装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张江长三角星创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工程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602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352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5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22171.7平方米。本项目地下室为一层、地上共建设16栋建筑单体,包括14幢生产性厂房、1个消控室、1个垃圾房。其中1—6号楼为高层丙类厂房,共7层,一至七层为生产性用房。建筑首层层高10米,二层高6米,三层及以上均为5.4米。7—14号楼为多层丙类厂房,共4层,一至四层为生产性用房。建筑首层层高8.1米,二至四层层高均为5米。同步建设绿化、照明、强电、弱电等配套设施。 | ||||||
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公司 (联合体成员: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30871.00元 | ****40217.00元 | ****70832.00元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陆雪良 | 刘俊 | 宋香云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04084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09949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浙133********00267 | ||||
设计负责人 | 许翠凤 | 张利霞 | 张大志 | ||||
设计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编号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 师/202****3199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 师/202****1173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 师/201****2546 | ||||
施工负责人 | 陆雪良 | 刘俊 | 宋香云 | ||||
施工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04084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09949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浙133********00267 |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720日历天。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720日历天。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720日历天。 | ||||
承诺完成质量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评标情况 | |||||||
入围标准价 | / | ||||||
评标基准价 | ****17064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公司 | 在资格评审过程中,****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7.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条款,****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 | ||||||
****公司 | 在符合性评审过程中,****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的投标文件提供了两正一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根据招标文件“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提供商务报价光盘一份”的条款;****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情形处理。 | ||||||
****公司 | 在商务符合性评审过程中,****公司(联合体成****设计院****公司)的招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报价未按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中“10.1 否决投标情形(3)商务性内容:②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的条款,****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情形处理。 | ||||||
****公司 | 在商务符合性评审过程中,****公司(联****大学****公司)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工程费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根据招标文件中“10.1否决投标评审中(3)商务性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的条款,****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情形处理。 | ||||||
开标时间 | 2025-01-02 10:30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2025年01月08日 | ||||||
备注 | ****(联合体成员:******公司)、 ****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公司 (联合体成员: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建设局 ****7257,**市政务数据办:0573-****1720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