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二十标段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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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二十标段

项目名称: **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二十标段

备案记录编号: ****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5-01-03 至 2025-01-06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公司

****商贸有限公司

综合总得分

96.16

89.67

89.18

投标报价(元)

9,263,700.00

9,245,000.00

9,275,000.00

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机场。

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机场。

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机场。

评标情况

初步审核通过,综合得分第一

初步审核通过,综合得分第二

初步审核通过,综合得分第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联系人:

赵烜

联系电话:

156****1991

投诉受理部门:

****管理局

地址:

**迎宾路1341号

电话:

09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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