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兵工智造项目一期已****发展局以项目投资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曾家镇振华路36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20.5亩,本次建设内容用地面积约37.3亩,工程总建设面积约1.72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拟建设4栋厂房、1栋门卫及配套室外工程等;拟改造1栋设备用房,面积约567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03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厂房全部**工程及附属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含强夯处理)、满足涉轨审批意见及图纸内容的施工方案及措施说明并完成备案手续(配合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地基基础、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含市政水申请及碰口)、电气(不含高压进线及变配电室相关电气内容)、暖通、消防、防雷、绿化(景观)、管网、厂区道路、海绵城市、围墙以及抗震支架(含二次深化)、钢结构(含二次深化)、生化池(含二次深化)、发包人指定的样板区施工(以获发包人认可为准)、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包括原围墙拆除、保管及恢复)等设计范围内和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的产生的其他工作内容及配合项目报建(含涉轨的相关报建手续)、验收等,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如有)等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市辖区**坡区谢家湾正街3号 | 地址: | **省**市**区**路148号1幢8层 |
联系人: | 刘力 | 联系人: | 杨东、申虎牛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子邮箱: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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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3053 | 联系电话: | 035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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