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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云路片区和玉湖片区)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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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云路片区和玉湖片区)建设项目2025年01月03日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专区
原内容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17.2.1预付款 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5%,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并收到开工通知14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预付款,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发包人上报并获得上级批准后及时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现内容为:17.2.1预付款 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30%,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并收到开工通知14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预付款,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发包人上报并获得上级批准后及时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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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