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强精英电子增资扩产项目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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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中强精英电子增资扩产项目设计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12月28日发布的中强精英电子增资扩产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作如下补充:
一、本补充通知(一)发出《补充通知(一)附件1:红线图及生产工艺意向图》,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
二、(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范围及规模”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统一修改为如下:项目规划占地约4.66万平方米,高度约59米,计容建筑面积≤18.64万平方米,建成后供**中强****公司新增液晶显示智能生产线、研发办公大楼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工厂生产基地。(限额设计,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工期(交货期)”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统一修改为如下:设计服务期为90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周期,不包含各阶段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2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4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配合服务期:自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服务期顺延至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中用地面积和建设用地面积统一修改为:约4.66万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统一修改为:计容建筑面积≤18.64万平方米。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的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及交易系统下载,否则,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