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数字旌德新基建项目(智慧政务建设)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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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新基建项目(智慧政务建设)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数字**新基建项目(智慧政务建设)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区文三路100号509室 (联合体成员单位)

中标金额:伍佰肆拾贰万肆仟零柒拾伍元整(****075.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伍佰肆拾贰万肆仟零柒拾伍元整(****075.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94分(满分:100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马彪、丁正义、薛菲、陈泽兵、李民强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投标人的响应报价各部分(设计、施工、设备)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62390.00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镇新桥路22号、**县**镇****边,联系电话:173****3329、189****611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新桥路22号

联系方式:173****3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边

联系电话:189****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先生

电话:173****3329

4.监督单位:**县****管理局

电话:0563-****987

附件: 公告.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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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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