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道涧、二道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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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道涧、**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1-05 15:52
项目编号: XZP202****500003
项目名称: 头道涧、**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头道涧、**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25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预算:825万元。 工期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5元/m3。
范围 头道涧、**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至少具备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企业担****公司负责人。)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22】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1-06 09:00 至 2025-01-10 17:00
获取方式 详见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26 10:00
递交方式 详见公告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1-26 10:00
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其他
头道涧、**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头道涧、**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对头道涧、**涧1号、2号、3号废弃露天矿山宕口共约885亩进行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用种植土采购、运输、以及场内的铺平。 2.2质量要求:种植土满足设计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土方规模约11万立方米。 2.3项目预算:825万元。 2.4工期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5元/m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至少具备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企业担****公司负责人。)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22】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时间,下同),在 ******广场B2座908室,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社保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分,地点为******广场B2座9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8项以投标文件**件为准。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 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含20家)家时,采用以下评标入围方式: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 采用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摇号机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详细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概况描述清楚、全面;施工总体布置的合理性;本标段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对应措施完整。 本项最高4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重点部位、重点工序施工方案,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赶工措施、特殊季节施工措施合理可行。 本项最高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质量管理机构、制度健全,建立质量控制责任制、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健全,质量信息反馈系统高效; 2、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检测、试验种类和数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方法;质量缺陷补救措施完整。 本项最高4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制**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经费;现场防火/防台、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意外伤害保险承诺及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本项最高4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影响环境因素分析、识别,保护环境和解决环境影响措施可行。 本项最高3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合理、科学能够满足工期要求;工期保障措施经济、合理、可行。 本项最高3分。 **配备计划 1、劳动力安排均衡、合理,满足项目进度及施工强度要求。 2、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具配置合理,描述清晰。满足项目进度及施工强度要求。 3、进场材料安排合理,材料使用计划详细、合理;材料采购渠道顺畅。 4、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充沛,计划详尽,资金调配能力强。 本项最高3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建造师级别:一级建造师得1分,二级建造师得0.6分; 2、职称:高级职称的1分,中级职称得0.6分; 3、职业资格或业绩:持有其他职业资格或业绩每增加一个加0.5分,最多得1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任职资格:一级建造师或高级职称得0.8分,二级建造师或中级职称得0.5分; 2、职业资格或业绩:持有其他职业资格或业绩每增加一个加0.1分,最多得0.2分。 其他主要人员 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得满分,未持证上岗的此项的0分。 价格评审 S为评标基准价,T为每个标段最高限价(投标价高于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A为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认;有效标n>5时,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投标报价,n≤5时,无需剔除。) 最高限价:75元/m3 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报价分7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100%-98%(含100%、98%)得满分7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低于98%,每低1个百分点,在70分的基础上扣0.6分; 高于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70分的基础上扣0.9分。 中间按内插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其他媒体、媒介转载发布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二环东路5001****中心B幢10层1006室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B2座908室 联系人:陈工/183****9205 2025 年 1 月 5 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二环东路5001****中心B幢10层1006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3****92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园区115幢三单元201室、301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3****920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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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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