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辽北地区清原县孤家子地区钾长石(铁、多金属)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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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辽北地区清原县孤家子地区钾长石(铁、多金属)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信息时间:2025-0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6日我局拟对《辽北地区清原县孤家子地区钾长石(铁、多金属)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31370****分局)

一、 项目名称

辽北地区清原县孤家子地区钾长石(铁、多金属)矿勘探项目

二、 建设地点

**省**市**县清原镇

三、 建设单位

****

四、环评单位

**鼎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次勘探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对区内矿体进行钻探施工。钻孔按照由表及里、由稀到密的施工原则,对Fe1、Fe6、Fe7、Fe8铁矿体浅部进行揭露,然后再沿矿体走向及深部进行加密控制,按目前发现的矿体特征,确定按工程间距50×50m网度探求探明**量,以100×100m网度探求控制**量。

****。勘查证号:T211********010816。探矿权人地址:**县清原镇**路卫生4#202室。勘查项目名称:辽北地区清原县孤家子地区钾长石(铁、多金属)矿勘探。地理位置:**省**市**县清原镇。图幅号:K 51 E 011021、K 51 E 012021。

本项目重新申请勘查许可证,申请的探矿权区域面积缩减至1.1555km2,申请的拐点坐标见下表。

表1 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2000国家大地经纬度坐标系

2000国家大地直角坐标系

1980**坐标系

北纬

东经

X

Y

X

Y

1

42°10′39.000″

125°00′33.000″

****827.9845

****8136.8275

****839.9440

****8018.2670

2

42°10′39.000″

125°01′14.000″

****817.1210

****9077.7899

****829.0810

****8959.2299

3

42°10′00.000″

125°01′14.000″

****613.7730

****9063.9810

****625.7330

****8945.4210

4

42°10′01.000″

125°00′51.000″

****650.7070

****8536.3890

****662.6670

****8417.8290

5

42°10′23.000″

125°00′33.000″

****334.3035

****8131.0949

****346.2630

****8012.5350

面积

0.9714km2

6

42°10′56.000″

125°01′43.000″

****334.0490

****9749.3250

****346.0090

****9630.7650

7

42°10′56.000″

125°02′03.000″

****328.8350

****0208.2949

****340.7950

****0089.7349

8

42°10′43.000″

125°02′03.000″

****927.7220

****0203.7550

****939.6820

****0085.1950

9

42°10′43.000″

125°01′43.000″

****932.9172

****9744.7578

****944.8772

****9626.1978

面积

0.1841km2

总面积

1.1555km2

本项目采取槽、钻探结合的方法进行探矿工程,其中槽探工程420m3、钻探工程1755m。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大气

本项目钻探过程中使用黄泥、少量膨润土和水,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探槽、钻探、临时渣场剥离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该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在施工点外排,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低于1.0mg/m3,符合《**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标准要求。探矿工程为区域施工,施工场地分散,持续时间较短、影响范围较小,钻探过程施工扬尘对局部污染物较轻,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且该影响会随着勘探工程结束而消失。

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柴油的设备包括钻机、柴油发电机、钩机和运输车辆,设备燃油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SO2和NOx等,呈无组织排放,**边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及农村地区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大型运输设备入场,运输量较小,运输车辆产生扬尘量较小,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可使扬尘减少70%,可有效地防止扬尘,施工期运输粉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是有限的,而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运输影响也随之消失。

2、废水

钻探用水为循环使用,在循环使用过程中会蒸发损失一部分,需定期补水。钻探冷却用水外购,钻探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植被恢复。

项目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量主要分为运输区、槽探区、钻探区和堆放区等。洒水抑尘用水均蒸发损失,无废水外排。

本项目租用附近民房作为宿舍及办公场所,员工生活污水可依托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少量地下涌水可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沉淀池容积能够满足项目钻探过程中产生的涌水。项目不设入河排污口(退水口),退水沉淀后全部用于钻探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间声源为工业声源,均为室外声源,主要为探矿过程中钻机、水泵及柴油发电机等产生的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的岩心钻机、泥浆泵、柴油发电机和运输汽车等机械设备,对于各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应禁止采用。加强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

本项目为勘探项目,每3~4个野外工作日运输一次,制定在白天8:00~18:00之间运输计划,禁止车辆在夜间运输,尽量压缩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途经敏感点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要限制车速、合理装载、禁止鸣笛、间断运行,以有效降低车辆噪声的影响。确保运输车辆保持良好技术性能,部件紧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项目施工期**边界噪声预测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探矿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探矿工程土方、沉淀池土方及泥浆、探槽采样、钻探岩心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剥离表土(槽探和钻探)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旁,并用密目网进行临时苫盖,施工结束后立即回填,采取“按序回填”、“随挖随填”、“前挖后填”、“邻槽换填”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并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探槽挖方可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旁,待槽探施工结束后立即回填夯实,并覆表土进行生态恢复。沉淀池挖方及泥浆沉淀池挖方和探矿工程土石方一同堆放到临时渣场,待钻探施工结束后立即回填夯实,并覆表土生态恢复。沉淀池底部泥浆和沉淀池挖方和探矿工程土石方一同堆放到临时渣场,并用密目网进行临时苫盖,待钻探施工结束后立即回填夯实,并回覆表土,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临时渣场剥离表土装袋堆放,结束后进行回覆。****实验室进行分析化验。****实验室进行分析化验,后作为样品封存。生活垃圾封孔用的水泥袋从施工场地带回,垃圾存放在指定的生活垃圾箱内,定期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本项目不在现场进行设备维修,无废机油及废润滑油产生,不在现场设置储罐;沉淀池采用一体化钢结构沉淀池,避免沉淀池废水渗入地下造成污染;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临近村子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本项目为探矿权延续,非采矿项目,仅涉及施工作业,无营运期,因此,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6、环境安全风险

向柴油发电机内补充柴油过程中,避免发生跑油、漏油现象,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工作。一旦柴油发生泄漏,立即采用沙土装袋进行拦截,同时用吸附沙土覆盖吸附,事故后附油迹沙土和残留物要妥善处理。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苑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涉及、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生态

(1)植被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与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文明施工,不得滥采滥挖滥伐现有植被。

合理组织施工,选择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工程施工必须限制在划定范围内,施工边界两侧全部设置防护网,并且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和公告栏,禁止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入施工范围以外的区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本项目占地以林地为主,并且为林下作业,占地主要为林间草地,首先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不砍伐树木,为减少项目对植被的破坏,在挖损、占压之前,直接占用区域的耕作层应先将表土层清理出来单独收集、装袋单独堆放,便于后期进行恢复,项目施工结束后,利用表土对施工区域进行回覆,同时撒播当地草种,主要为紫花苜蓿草籽,进行生态恢复,并且后期进行监测,植被恢复等生态恢复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对区域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本项目**范围涉及国家二级保护林地,本次探矿活动为林下作业,不砍伐树木,不占用公益林。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公益林较近距离的区域周边应设置施工围挡,不能越界施工,降低工程建设对公益林的影响。如果将来项目施工过程需占用公益林,****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本项目建设可行。

(2)动物保护措施

加强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场地设置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人为伤害野生动物,教育员工不要捡拾鸟卵、捕捉野生动物及其幼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根据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合理规划协调施工工期,特别是钻孔施工,最大限度避开野生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如繁殖期高峰时段。

要合理控制施工范围,控制施工噪声,减轻对野生动物的不良影响。为保护邻近边坡和减少对动物的影响,在实施钻探时,采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安装减振底座,对设备制定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等减振措施,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产生的噪声。

加强施工期受伤野生动物保护和救治,遇到地栖型鸟类应诱导其离开施工区,加强与野保部门的联系,遇到受伤野生鸟类与兽类,联系保护机构救治。

(3)水土流失减缓措施

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将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的土地范围内。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时间,施工按计划完成后,立刻进行回填、表土回覆、土地平整、植被恢复等工作。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

探槽施工开挖的岩石和岩土的堆放在周边临时渣场。在开挖的同时对不稳定的边坡和堆土两侧进行围护,避免土体坍塌。在雨期施工时,处于斜坡汇水面大或易受洪水冲刷的探槽(剥土)工程,在槽头上部修筑截水沟,预防沟槽及其开挖土石遭受洪流冲蚀,形成泥石流灾害。

探槽开挖时自上而下,土体按不同类型分类堆放,回填时做到“先挖后填,后挖先填”,尽量使土石方恢复原貌。重视洒水抑尘制度,根据施工作业扬尘强度调度。禁止采用地下水进行洒水抑尘。

项目剥离表土装袋后以分区就近堆置为宜,减少二次倒运造成的环境污染,选择地势平坦,植被稀疏处,便于作为将来探矿完成后生态恢复的覆盖土。由于剥离表土和开挖的土石为松散土体,临时表土场和临时渣场遇降雨时将产生水土流失,因此对临时堆土区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4)封孔措施

钻探工程占地面积较小,钻探结束后对钻孔进行封口。钻探现场应严格按照地质设计要求认真做好封孔工作,保证封孔质量,孔口用水泥砂浆树立规范的标志桩。

本项目施工期预计从2025年1月~2028年8月,主要进行探矿工程施工及现状生态问题的恢复治理,本着“边开采、边治理复垦”的原则,本项目生态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共分为四个阶段。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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