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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接受报备的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
联系电话:0523-****6369。
通讯地址:**医药高新区(**区)港城路20号。
邮编:225321。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材料公示网址 |
**栖凤园(A区)工程项目 | **** | **医药高新区 (**区) |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389627 |
**医药高新区(高****水利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