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污泥处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釆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水厂污泥处置
1.2 采购人: ****
1.3 釆购代理机构: ****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1.5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吨) | 单价最 高限价 | 预算金额 | 服务 期限 | 备注 |
1 | ****水厂污泥处置 | ****水厂污泥处置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约1800吨/年 | 每吨污泥处置费220元,作为单价最高限价 | 396000元 | 1年 | ****水厂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再利用处置。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
2.1 采购范围: ****水厂污泥处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1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污泥的处置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污泥处置能力>1800吨/年,用于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场所须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环评材料和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均符合要求)。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 业绩要求: / ;
(4) 信誉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 其他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③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④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查询,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 01 月 07 日至2025 年 01 月 0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时间,下同),通过邮件(邮箱:****@163.com,并电话确认)购买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省**市**区**镇**西路277号中骏云景府10幢D004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年 01 月 16 日 09时 3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 **省**市**区**镇**西路277号中骏云景府10幢D004室 。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 址:****农场银光路1-6号
邮政编码: 363900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136****2520
电子邮箱: /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银河路5号雅文居9幢C106室
邮政编码: 363900
联系人: 小陈 ,电 话:177****1621
电子邮箱: ****@163.com
2025 年 01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