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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12月27日对“**沱江上游(石亭江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300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德市建字第510********3011号)的部分信息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将原用地位置“天府旌城天府大道北延线与石亭**路交会处西南角、滦河路与石亭**路交会处西南角”变更为“天府旌城天府大道北延线与**北路交会处南侧公园绿地”。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1、将原项目名称“**沱江上游(石亭江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一期)”变更为“**沱江上游(石亭江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一标段)”;
2、将原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91543.65平方米”更正为“绿化用地面积:76144.02平方米”。
其余内容不变,现将变更内容予以公布。
****旌**新区****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