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A
二、合同名称: ****政府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政府物业保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
联系方式:0755-****7661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宝****社区广深公路西侧万骏汇商务公寓1栋1407、1411、1413、1415、1417、1423号
联系方式:136****37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政府物业保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70920
合同金额: 570.192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07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原合同第三条第(一)项“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服务费人民币****920.00元/年(大写:伍佰柒拾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即475160元/月(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变更为:“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服务费人民币****054.64元/年(大写:肆佰贰拾玖万伍仟零伍拾肆元陆角肆分),即357921.22元/月(大写:叁拾伍万柒仟玖佰贰拾壹贰角贰分)。” 二、原合同第九条第1点“人员配备要求”变更为: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人 / 2 环境部长 1人 / 3 保洁人员(含组长) 70人 / 4 维修工 2人 具备水、电维修相关技能 合计 74人 / 三、原合同第十条“设备配置要求”变更为: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 注 1 电瓶二合一手推式洗地吸水机 不得少于3台 / 2 高压冲水机 不得少于3台 用于大院、路面冲洗 3 单插机 不得少于1台 用于办公室地面清洗 4 吸尘器 不得少于1台 用于地面吸尘及地毯吸尘 5 清洁工具车 不得少于33辆 / 上述设备及其它设备工具由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服务需求合理配备 四、原合同第十二条第9点变更为:“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经费调整、管养现状改变等情况出现时,甲方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甲乙双方需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承包服务费相应调整,并不能要求赔偿。如因项目预算调整导致服务人员数量减少,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协商并调整服务质量及服务需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