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市立****基地建设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市立****基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4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立****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6,740.00元
采购包1(**市立****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56,74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56,740.00元
磋商保证金: 13,567.4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1 | A****1200-设施农业设备 | **市立****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一、采购产品内容:标准大棚和内部设施、水帘通风照明系统、碎土机、上料输送机、种催芽机、行吊、脱水机、播种设备、分盘机、叠盘机、水肥系统、暗室、立体循环育秧设备、秧盘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产品服务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诺**服务保证期的以承诺**的期限为准。在服务保证期内,供方应对货物的工艺、材料、制造、安装、调试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提供免费的维保服务。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5小时内到达现场(远区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 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 1,356,74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所投货物若在中国****管理委员会(http://www.****.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 2.本次采****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时间: 2025-01-07 至 2025-01-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5-01-20 14:30: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省**市**市熙春东路熙春公馆10栋A201号**省**市**市熙春东路熙春公馆10栋A201号
时间:2025-01-20 14:30:00(**时间)
地点:**省**市**市熙春东路熙春公馆10栋A201号**省**市**市熙春东路熙春公馆10栋A20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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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五一九路332号
联系方式:0599-****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137****89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37****8977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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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