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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医疗机构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变更情况:减少床位7张(变更后床位总数43张)。
公示期间受理单位:****医政与药政科,联系电话:****531,传真:****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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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