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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崇****健身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扶文旅体广函〔2024〕4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为完善我县体育活动场所,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促进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拟同意实施崇****健身中心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县**江那路东面、****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254.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室内球馆,包括乒乓球场、台球室、瑜伽室、舞蹈室、动感单车用房、健身房、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综合服务功能区等,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硬化、停车场等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015,****纪委****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9,收信地址:**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大厦A座县纪****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53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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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